發改委等六部門發布指導意見,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,涉及紡織
發布時間:2024-11-06
日前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、交通運輸部、國家能源局、國家數據局聯合發布《關于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指導意見》,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,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。
《意見》提出,“十四五”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積極進展,2025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11億噸標煤以上;“十五五”各領域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產生活方式基本形成,2030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15億噸標煤以上,有力支撐實現2030年碳達峰目標。
《意見》在提升可再生能源在重點領域替代應用方面提出,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替代應用。在工業領域,《意見》提出協同推進工業用能綠色低碳轉型,引導工業向可再生能源富集、資源環境可承載地區有序轉移,強化工業行業與可再生能源耦合發展,推動工業綠色微電網建設應用,推廣可再生能源中低溫熱利用,探索建設風光氫氨醇一體化基地。
科學引導工業向可再生能源富集、資源環境可承載地區有序轉移,強化鋼鐵、有色、石化化工、建材、紡織、造紙等行業與可再生能源耦合發展。提高短流程煉鋼占比,在冶金、鑄造、建材、日用玻璃、有色、化工等重點行業推廣電鍋爐、電窯爐、電加熱等技術。在工業園區、大型生產企業等周邊地區開展新能源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,推動工業綠色微電網建設應用、綠色電力直接供應和燃煤自備電廠替代。加快在造紙、印染、食品加工等領域推廣可再生能源中低溫熱利用。在合成氨、合成甲醇、石化、鋼鐵等領域鼓勵低碳氫規?;娲咛細洌剿鹘ㄔO風光氫氨醇一體化基地。
在可再生能源替代保障措施方面,《意見》提出,一是健全法律法規標準,明確各類主體在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中的相關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,將可再生能源替代利用納入各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標準規范體系。二是完善綠色能源消費機制,使用綠證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核算的基礎憑證,加強綠證與節能降碳政策的有效銜接,將消納責任落實到重點用能單位。三是落實科技財政金融支持政策,支持可再生能源替代關鍵技術研發和試點應用,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提供長期穩定融資支持。四是健全市場機制和價格機制,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市場交易機制,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供熱、生物天然氣、清潔低碳氫的市場機制。五是深化推進國際合作,推動工業、交通、建筑、農業農村等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應用先進技術裝備研發的國際合作,推動綠證走出去。六是加強宣傳引導,動員全民參與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,促進居民踐行和推廣綠色生活方式。
資料來源:紡織服裝周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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